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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帕金森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023年度开放课题基金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3-05-18 09:04 本文来源: 管理员

湖北省帕金森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023年度开放课题基金申报指南

湖北省帕金森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为湖北省科技厅批准建立的省级临床研究平台,依托单位为湖北医药学院附属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为了支持与研究中心目前研究方向相关的基础研究和临床应用技术研究项目,研究中心设立开放课题项目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资助院内外科技工作者依托本中心开展科学研究,现面向广大临床和科研人员征集2023年度开放课题项目计划申报书。

一、研究课题方向和内容

本基金以解决帕金森及相关疾病(原发性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特发性震颤等)的早期诊断和中晚期治疗中的难点问题为导向,选择能提升研究中心创新与竞争能力的、前瞻性的、有良好研究基础及应用前景的课题进行立项资助。主要资助方向如下:

1. 肠道微生态失调与帕金森病的关联性及临床转化研究:该方向旨在研究帕金森病患者肠道微生态失调与肠-脑轴失调的相关性,探究肠道微生物介导的肠-脑轴通路在该疾病中的作用和意义,为寻找基于肠菌的帕金森病诊断生物标志物和干预治疗新靶点提供依据。

2. 肠菌调控和肠菌移植在帕金森病治疗中的应用研究。

3. 脑起搏器在帕金森病治疗中的应用研究。

4. 帕金森病影像学诊断生物标志物研究(包括MR、超声、PET等)

5. 帕金森病的病因学和发病机制研究:该课题旨在深入探究帕金森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为找到更有效的治疗方法提供基础研究支撑。

6. 基于大数据的帕金森病早期诊断研究:该课题旨在利用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建立帕金森病早期诊断模型。

7.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帕金森病患者运动障碍治疗技术和康复技术研究。

8.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帕金森病患者早期诊断和量化评估技术研究:该课题旨在开发帕金森病患者的人工智能早期诊断和量化评估技术。

9. 基于深度学习的帕金森病影像学分析技术研究:该课题旨在研究基于深度学习的帕金森病离线和实时影像学分析技术,为帕金森病的辅助诊疗提供技术支持。

10. 基于综合照护模型的帕金森病患者康复研究:该课题旨在探究基于综合照护模型的帕金森病患者康复方案,分析该模型对患者康复的效果和影响因素,为制定更好的康复方案提供依据。

二、资助条件

1. 项目面向研究中心以外单位人员申请,项目申请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人员;在读的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工作站在站人员。申请人须出具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的知情同意函;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和博士后工作人员需在导师或所在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才可申请。

2. 项目课题经费不外拨,项目确立后,课题负责人掌握经费使用权,以发票(购买试剂、耗材,检测费用等)或签订的协议合同(劳务费)形式来进行费用的报销或划拨,发票交中心秘书处,由中心负责提交报销程序。资助项目基金一次核定,分年度下拨。

3. 本年度批准的项目基金结束可结转到下年度使用。项目结束后所余经费、原材料、仪器器材等一律交研究中心,研究中心将根据结余情况给项目组成员适当奖励。

4.若课题研究中断,研究中心主任会议可以作出中断该课题资助的决定,并将情况报告学术委员会,作相应处理。

5.对于违反开放基金管理条例的经费开支,研究中心主任有权制止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项目类别及研究期限

1.2023年度拟资助重点项目3项,每项2万;一般项目6项,每项1万;研究生项目6项,每项0.5万。

2. 开放课题的研究期限为2年,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 2025年9月。

四、申请流程及时间

1.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按申请书格式认真填写,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邮箱1119220385[at]qq[dot]com,待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版申请书和任务书(一式三份)交到研究中心。中心办公地点:康健大厦420室,联系人:赵强,电话18250748815。

2.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

五、开放基金使用范围

1.与获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研究费用。如材料费、加工费、实验费、差旅费、消耗品购置费、小型仪器添置费等。

2.与获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学术活动费(控制在基金总额的10%以内)。如调研费、印刷费等。

3.客座人员来室的交通、住宿及生活补贴等费用。

4.管理费(为基金总额的5%),用于研究中心公共性开支。

5.工作人员津贴(控制在基金总额的5%以内)。

6.其它开支(控制在基金总额的10%以内)

六、开放基金课题和成果管理

1.凡获得研究中心资助的开放基金课题,每年度必须按年度计划提交执行情况报告,按课题性质不同,可提交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实验工作阶段小结。

2.课题结束后,须提交研究工作总结、学术论文或报告、课题工作过程中的原始资料和相关档案等。

3.受研究中心主任委托,研究中心秘书定期检查课题进展执行情况,发现未完成计划或原课题有问题时,研究中心主任有权暂时中止或取消基金资助。

4.研究中心每年评选出一项特别优秀的研究成果,并纳入下一次资助计划内,优先获得滚动资动。

5.鼓励外单位与我中心有关研究人员联合申请本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课题,研究成果共享。

6.获研究中心基金资助的课题,在发表文章时应注明中心单位名称:

中文格式:湖北省帕金森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湖北医药学院附属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英文格式:Hubei Provincial Clinical Research Center for Parkinson's Disease at Xiangyang No.1 People’s Hospital, Hubei University of Medicine。

7. 本指南的最终解释权归湖北省帕金森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请项目申报相关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帕金森病研究中心开放基金工作群”,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本群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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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帕金森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2023年5月6日

 

附件1-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项目计划任务书.docx

附件3-结题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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