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生殖中心消防工程项目采购文件
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拟对生殖中心消防工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且诚意合作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述
项目编码:XYYYTP-2019199
项目名称: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生殖中心消防工程
项目概述: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生殖中心位于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东区(解放路)康民楼5楼,本次采购为消防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二、项目商务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消防施工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必有项)
2、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未执行人名单。(必有项)
3.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 300万元(必有项)
4.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必有项)
5.只允许注册法人名下一家公司报名(必有项)
(1)法人授权书;
(2)公司营业执照;
(3)消防施工资质;
6.现场提供资质原件要求(必有项)
(二)标书要求:标书需提供五套,一正四副及电子版。
包含的内容依次为:
1.标书目录(注意标明页码)(必有项)
2.投标函、廉洁承诺书(必有项)
3.报价表(响应院方采购文件配置需求一览表表)(必有项)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含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有项)
5.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必有项)
6.被委托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委托人给被委托人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必有项)
7.资格审查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必有项)
8.项目方案(可选项)
9.公司财务状况(可选项)
10.同类项目业绩的印证材料(必有项)
11.其他事项(可选项)
(三)注意事项:
1.请注明设备的标配、选配项目价格表及质保期(设备正常工作
必需的配置须包含在标配中)(必有项)
2.请提供硬件及软件配置详细描述说明;主要配件和易损配件价格表,优惠价格或优惠折扣;耗材目录、来源及参考价格(没有耗材的可不做说明)。(可选项)
3.宣传设备的彩页等等(可选项)
4.与项目有关的承诺、报价单等书面承诺必须有公司受托人签字。(必有项)
5.各供应商代表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为准,合同价格以院内谈判最终价格为准。(必有项)
6.项目付款方式为:(必有项)
(1)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出具建筑消防检测报告后2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70%;
(2)工程完工并经审计结算后支付至工程款90%;
(3)质保期满后,支付至工程款100%。
三、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FAS系统硬件技术要求:
(1)认证要求及品牌一致性要求
1)CCC认证及型式检验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应为国内先进水平的主流成套设备,并按照国家有关《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和《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实施规则》要求,对规则条目要求的全部设备通过CCC认证以及型式检验,并须提供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CCCF证书,和国家消防检测机构出具的认定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证书及检验报告所出示的标准必须为最新颁布实施的。
2)必须通过CCC认证的设备清单
火灾报警控制器、点式智能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式智能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输入模块、输出模块、消防电话系统等。
3)必须为同一品牌的设备
火灾报警控制器、手报、消火栓按钮、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输入模块、输出模块。
4)业绩要求
系统主要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探测器、输入输出模块、手动报警按钮)应具备国内同类或相似项目业绩和成功运行应用经验,并提供有效的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报告或最终用户证明等证明文件。
(2)设备的一般性要求
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应具有下列通用性要求,但不限于以下技术要求。
火灾报警控制器:
控制器各信号总线回路板采用拔插式设计,系统容量扩充简单、方便;
控制器的消防联动控制功能,可配置多块手动消防启动盘,完成对总线制外控设备的手动控制;
控制器可加配联动控制用电源系统,标准电源盘可提供DC24V、6A电源二总线;
控制器可扩充消防广播控制盘和消防电话控制盘,组成消防广播和消防电话系统;
控制器设计高度智能化,与智能探测器一起可组成分布智能式火灾报警系统,极大降低误报,提高系统可靠性;
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可按多机分体、分总线回路设计,也可以单机共总线回路设计,同时控制器设计了具有短线、断线检测及设备故障报警功能的直接控制输出,专门用于控制风机、水泵等重要设备,可以满足各种设计要求;
控制器具有极强的现场编程能力,各回路设备间的交叉联动、各种汉字信息注释、总线制控制设备与直接控制设备之间的相互联动等均可以现场编程设定;
控制器具有预警功能,使用预警功能可以有效的减少在恶劣环境下的误报警;
控制器可外接火灾报警显示盘及彩色CRT显示系统等设备,满足各种系统配置要求;
(3)FAS系统须与BAS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有预留接口,能与其他系统顺利对接。
2、消火栓系统
2.1总体要求
消防器材应有部(省)级以上的鉴定证书、生产许可证,所有消防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强制检验或型式检验合格认可,并准许在中国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在《3C认证和型式认可消防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和部件如: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接口、水枪、灭火剂、灭火器、消防水带、标准玻璃球洒水喷头等还须取得3C认证,投标人应提供有关的复印件证明,并应提供产品鉴定证书、型式试验报告及3C认证证书。
消火栓箱、消防器材箱以及灭火器箱的外形尺寸及箱内配置的消防器材数量、种类及尺寸布置应严格按施工图执行。
消火栓箱、消防器材箱应设置门锁,并应设置箱门紧急开启的手动机构,开启操作应轻便灵活、可靠、无卡阻现象。
消火栓箱、消防器材箱以及灭火器箱箱体的焊缝或焊点应平整均匀、焊接牢固,应无烧穿,疤瘤等焊接缺陷,所有焊接处应严实美观。
消火栓箱、消防器材箱以及灭火器箱箱体应端正且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不应有歪斜翘曲现象。各表面应无凹凸不平等加工缺陷及磕碰痕迹,各面之间垂直度不大于3/1000。箱门关闭到位后,应与四周框面平齐,其不平最大的允许差为2mm ,与框之间的间隙应均匀平直,最大间隙不超过1.5mm。箱内消防器材按规定装配完毕后,各受力面不得产生凹凸变形,其垂直度、不平度及间隙应符合上述要求。
消火栓箱、消防器材箱、灭火器箱箱体和灭火器内外表面防腐处理工艺不低于烤漆,箱体防腐层应均匀一致,色泽美观,平整光亮,不得有气泡、剥落等缺陷,表面用手指刮,不得有痕迹。
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外表应光滑,喷涂防锈漆后的上部外露部分应喷红色漆,漆膜色泽应均匀、无龟裂、无明显的划痕和碰伤。表面防锈处理工艺不低于喷漆。
产品标牌:
铭牌应平整光洁、色泽均匀、文字、符号、线条应清晰整齐,不应有裂纹、锈迹、泛色和明显的擦伤等;
铭牌的材料及铭牌上数据的刻印方法应保证其字迹在整个使用期内不易磨灭。铭牌的具体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2消火栓箱、消防器材箱技术要求
箱体均采用A3薄钢板制作,消火栓箱及消防器材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小于1.5mm。
地下车库和地上没有装饰遮挡的明装箱箱门及门框均采用厚度不小于1.2mm的发纹不锈钢(180丝)制造,不锈钢材质为SUS304(0Cr18Ni9Ti),门框四侧应有30mm的不锈钢外包边;箱门采用单向拉门,且箱门开启角度不小于120B,开门位置一般设在左侧,但应与现场位置相协调;箱门门锁采用不锈钢。
双栓消火栓、单栓消火栓箱箱门正面适当高度应以直观、醒目、均匀的字体注明“消火栓箱”,同时在该标志正下方适当高度注明“火警119”;消防器材箱箱门正面适当高度则注明“消火栓”;落地箱则还需要在下方注明“灭火器”,以上标志字高不得小于100mm,字宽不小于80mm。所有箱体右上角均应喷有湖北交投LOGO标志。
所有箱体内外表面应喷为大红色面漆,箱门表面的字体(宋体)及标志应为红色蚀字。除以上标志,箱门正面不得注有其他字样。
双栓消火栓、单栓消火栓箱内所有焊接管道的对口尺寸应一致,管道对口时应使内壁平齐,错口的允许偏差为0.2倍壁厚,且不得大于2mm。管道对口检查合格后,方可点焊,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气孔、孤坑和灰渣等缺陷,且应满足消防要求。箱内管道焊接后采用整体热镀锌。
消火栓箱和消防器材箱内水龙带采用麻质水龙带,长度为25米;自救式软管卷盘长度为25m,软管性能应符合GB1187的规定,卷盘水喉的流量≥35L/min,直流射程≥10m,卷盘的开关喷嘴、卷盘轴、弯管及水路系统零部件应用铜合金制造;水枪尺寸为f19,材料采用铝合金;消火栓接口材质为铝件。
2.3灭火器箱技术要求(独立灭火器箱)
灭火器箱箱体采用A3钢薄钢制板制作,钢板厚度不小于1.2mm。箱体外表漆为大红色,上注明“灭火器箱”。
灭火器箱上方设盖,盖板为翻盖式。
灭火器在给定的环境温度范围内应能可靠使用,操作安全。
灭火器的瓶头或阀应有超压保护装置。
灭火器的阀门应能手动开启,自动关闭。
灭火器的筒体材料应采用合金钢或优质碳素钢材料制造,筒体外表漆大红色。施工单位应提供灭火器的生产厂家。
灭火器的阀门等主要零件选用铜合金制作。
2.4标准玻璃球洒水喷头的技术要求
(1)标准玻璃球洒水喷头的流量特性系数K=80;响应时间指数RTI≥80(m·S)0.5。
(2)喷头外表应光滑无龟裂、无明显的划痕和碰伤。
(3)所有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在最终验收时不得有漏水的痕迹。
2.5消火栓泵组
增压稳压给水设备应为成套定型设备,并经检验认证,符合市场准入要求,设备能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上查询备案。泵组连轴和叶轮材料具有较好抗腐蚀性。
3、消防防排烟系统
包括消防排烟风机、排烟防火阀、排烟阀、防火阀、挡烟垂壁等。
消防排烟风机、排烟防火阀、排烟阀、防火阀应有明显永久铭牌和身份信息标识,风机控制柜应采用“一机一柜”设计,如有条件可考虑自带双电源切换装置的产品。
4、应急照明系统
采用《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符合《GB17945-2010》消防应急灯具国家标准,并具备公安部消防产品认证中心出具的产品型式认可证书。首层消防控制中心安装《应急照明控制器》并且与火灾自动报警主机FAS联动。
《应急照明控制器》具有每个楼层的CAD平面图形监控功能,能显示各灯具的位置、灯具状态(故障、充电、应急状态等信息)、疏散指示方向、并能动态显示应急逃生路线、手动或自动执行月检年检。
系统采用集中电源供电方式,灯具供电线路(DC36V)可与通讯线共管敷设。《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颜色为绿色,其表面亮度大于80cd/m2,且小于300cd/m2,安装于距地面0.5米墙壁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具有防撞设计,灯体凸出墙面小于2cm。嵌墙式《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由厂家提供专用配套的嵌入预埋盒。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内的每个终端设备或灯具都具有独立的地址编码,系统对终端设备或灯具实时在线巡检,并显示所有终端状态。当系统内任一设备或灯具发生故障时,《应急照明控制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显示终端故障设备的具体位置,待排障后,报警信号自动消除。
发生火灾时,系统根据火灾报警系统的联动信息,系统自动执行以下动作:
a)所有灯具转入应急状态,按照系统指示的疏散预案执行命令。
b)标志灯启动频闪功能,及时按照疏散预案调整真确的逃生疏散指示方向,关闭通向火灾区域的火灾疏散指示标志灯或出口指示标志灯,点亮并闪烁通向安全区域的疏散指示标志灯箭头,原指向危险区域的疏散指示标志灯箭头调整为指向安全区域。
c)开启应急疏散照明灯具。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具有独立地址,能向《应急照明控制器》上报故障状态,并接收《应急照明控制器》的控制指令。灯具采用超高亮度白光LED光源。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在应急状态下,当主电供电线发生开路、短路、接地等故障时,系统内所有设备或灯具能执行《应急照明控制器》发出的控制指令,也能检测到终端故障灯具。
《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安装在现场配电间或电井内,《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落地安装时宜高出地面50mm以上,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m ~1.5m,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大于1.0m。
《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具有回路控制、信息传递、向终端灯具提供DC36V电源。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在应急状态下,不受主电供电线路短路、接地故障影响。
四、采购项目综合要求
(一)实施周期要求
工期要求: 日历天,
(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应符合《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的规定,达到湖北省省级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并符合本招标文件(含合同)的要求。
承包人现场应配置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
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设置安全管理及措施专篇,详细描述针对本项目采用的安全管理措施。
本项目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清单参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投标人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承包人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三)验收要求
中标人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本工程一次验收达到“合格,达到国家规范,并通过具有消防检测资质的单位(公司)检测并出具建筑消防检测报告。
(四)售后服务承诺(含保修期,响应时间等)。
(五)中标公司需提供使用、维修资料,悬挂于设备上的简明操作手册,操作卡片的承诺。
三、谈判程序和方法
(一)本次采购为价格谈判采购。供应商应派其授权代表持有效身份证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并准备参加谈判。
(二)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谈判会议现场。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谈判小组应当拒收。
(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七、谈判资格评审
谈判小组将依据磋商文件要求,对所有供应商提交的谈判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对未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的,谈判小组应现场告知供应商,取消其参加评标资格。
四、抽签及参与谈判
(一)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按所抽取的谈判顺序,依次与谈判小组分别进行谈判。
(二)谈判小组将就谈判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合同草案条款等与供应商一一洽谈。
(三)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四)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或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应当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五)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不少于三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六)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谈判活动终止。
五、确定成交候选人
经谈判,在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推荐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提出的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六、合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采购人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之间的权力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据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签订合同。
七、供应商报名须知
(一)报名起止时间:2019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采购管理办公室 0710-3420737
(三)谈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资料清单:(现场报名,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原章)
1.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请严格按照附件1格式出具法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
3.按采购文件“供应商资质要求”提供项目必备的相关资证材料。
4.公司承诺书(对本公司提供报名资料复印件真实性的承诺)。
(五)注意事项:
1.请报名的供应商在接到会议通知后,按要求准备好标书五份(一正四副及电子版)、项目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等各类资料证件;采购文件中若要求提供样品,则供应商必须携带样品入场,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2.请供应商准时到达会场,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通知。
3.若采购会议前更换受托人,新受托人需携带新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资料到现场;若采购会议前更换代理产品品牌,需在会前1-3天将新的相关授权书交至采购管理办审核。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我(姓名) 系(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姓名) 为该项目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参加贵院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为: )采购,授权事项:
。
委托期限: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名义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受托人在本单位的任职部门及职务: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的联系方式(手机):
附:1、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
2、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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